朔政办发〔2013〕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1日
朔州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晋政法字〔2013〕76号)精神,为搞好我市“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活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两大任务”,弘扬“右玉精神”,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为主题,以普及法律知识、展示法治成果、开展便民服务为内容,多形式宣传,多内容服务,不断创优发展环境,形成学法、用法、懂法、依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切实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进程。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依法行政宣传月”领导组。本次活动结束之后,领导组自行解散。
组 长:韩忠荣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赵金山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加关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解志强 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兰成龙 市司法局局长
刘红宇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 员:张有才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孟廷宪 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刘文亮 市统计局纪检组长
郭喜堂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
郭培新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付丽强 市国土局纪检书记
寇德谦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年 鹏 市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高 岳 市政府法制办副调研员
王 晋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崔 凯 市国税局纪检组长
柳国胤 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杨 明 市中行副行长
贾品晋 朔州日报副主编
郝诚厚 朔州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赵培仁 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及对宣传月各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总结等有关事宜,办公室主任由刘红宇兼任,副主任由高岳兼任,工作人员由市政府法制办、应急办,市公安局及交警支队,市中行各抽调1人。
三、宣传内容
2013年“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推进依法行政,创优发展环境。围绕主题开展以下宣传活动:
(一)宣传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精神;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依法治省、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有关精神。
(二)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文件精神;
(三)宣传本地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探索和创新情况、取得的突出成效等;
(四)宣传本地本部门在开展政府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事迹;
(五)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对促进本地转型跨越发展、综改试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六)宣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宣传依法行政知识和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实施成效及有关理论研究成果。
四、宣传方式
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宣传:
(一)在公共场所电子屏幕滚动栏宣传法制标语。
(二)各单位分别在广场举办宣传展示活动,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服务。
(三)以手机短信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四)组织法律知识竞赛。
(五)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习讲座,邀请有关专家就依法行政作专题报告。
(六)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上开设专栏,广泛宣传本单位法律知识。
(七)开展送法到社区、送法到乡村、送法到企业、送法到项目活动。
(八)政府领导访谈。
(九)群众喜闻乐见的其他活动。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3年8月1日—8月10日)。
1.召开领导组会议,安排部署宣传活动;
2.准备宣传资料,联系宣传事务,制作宣传展示栏;
3.做好宣传组织报道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3年8月10日—8月31日)。
各县区、开发区“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自行组织,并将活动方案报送市“依法行政宣传月”领导组办公室。市直部门自行组织活动,每周向市“依法行政宣传月”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专题日活动单位需提前向市“依法行政宣传月”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活动日安排计划。
1.开设宣传专栏。从8月10日起,在朔州日报、朔州政府网站或各单位网站等开设宣传专栏,宣传法律知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朔州日报社、朔州广播电视台及有门户网站的市直行政执法单位)
2.向群众普法宣传。从8月15日起,通过手机信息平台向广大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在广场大屏幕滚动栏宣传法制标语。(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
3.开展知识竞赛。8月中旬在朔州日报、政府网站公布试卷,8月底收回试卷,统一阅卷,并进行评奖表彰。(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朔州日报社)
4.集中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按顺序在中心广场开展专题日集中宣传活动,具体活动单位及日期见附表,遇阴雨天顺延。(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5.专题报告会。8月下旬邀请知名法学专家作专题报告。(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
6.市“依法行政宣传月”领导组办公室每周编发活动简报。(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应急办)
六、总结报告
“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要对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形成简单明了、重点突出的总结报告,于9月10日前书面报送市“依法行政宣传月”领导组办公室。市“依法行政宣传月”领导组办公室对活动开展情况全面总结,于9月 15日前书面报告市政府和省政府法制办。
附件: 朔州市依法行政宣传月专题日活动安排表
朔州市依法行政宣传月专题日活动安排表
时 间 |
活 动 单 位 |
8月12日 |
国税局、地税局 |
8月13日 |
公安局、消防支队、公安局交警支队 |
8月14日 |
安监局 |
8月15日 |
统计局 |
8月19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8月20日 |
食品药品监管局 |
8月21日 |
环保局 |
8月22日 |
国土局 |
其他单位自行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