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办发〔2012〕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人武部,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全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时间的通知》(晋政办函〔2009〕101号)和省人防办《关于全省防空警报统一试鸣工作的通知》(晋人防办字〔2012〕98号)精神,2012年全省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定于9月18日上午10时统一、集中发放。为切实做好我市的试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鸣准备阶段工作
(一)试鸣工作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王志刚(副市长)
副指挥长:吕运良(朔州军分区参谋长)
杨东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旺(市人防办主任)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厅、朔州军分区、市经信委(国资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台、朔州日报社、朔州电力公司、朔州车务段、中国联通朔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朔州分公司、中国电信朔州分公司。
1.公安部门:负责维护9月18日上午主要街道的交通秩序和喷泉广场活动场地的秩序;保障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10时30分期间,朔州军分区至喷泉广场的交通畅通;负责处置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2.商务部门:负责各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在试鸣前在显要位置张贴宣传资料(防空警报信号规定);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要开动扩音设备进行解释提醒(提醒语:刚才播放的是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请大家照常购物,不必惊慌);安排保安人员维护好正常的营业秩序。
3.市经信委:负责试鸣前在显要位置张贴防空警报信号规定;下发通知到班组,告知生产人员;安排保安人员维护好单位在试鸣期间的生产秩序。
4.电力部门:负责保障9月18日全市防空警报试鸣的电力供应;制定断电后的电力恢复保障措施。
5.教育部门:利用校园广播、阅报栏、学习专栏等,提前对防空警报试鸣进行通知;对宣传防空警报音响信号的规定进行宣传;调整上课时间,将发放防空警报信号时段改为课间休息时间;制订应对意外情况的防范措施。
6.军事部门:负责提前进行电路测试调整,保证视频会议系统通信畅通;通知所属人员明白试鸣日期及信号规定;军事训练活动避开防空警报试鸣时段。
7.交通部门:负责汽车站、火车站、公共汽车、出租车的电子屏播放防空警报试鸣公告;插播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规定说明;维护防空警报试鸣期间的交通秩序。
8.旅游部门:负责本区域内旅游点试鸣的宣传工作;在显耀位置摆放防空警报试鸣通知;试鸣期间要向游客进行说明和有关情况介绍。
9.住建部门:负责通知各施工工地工人,做好试鸣的思想准备,维护试鸣期间的正常生产秩序,保证安全施工;清理主要街道的无序摊点;维护宣传场地的活动秩序,保证喷泉广场活动正常开展。
10.民政部门:负责安排并协助街道居委会、社区以及救助站受救助人员,搞好防空警报宣传工作。
11.文化部门:负责文化、娱乐场所的宣传工作,确保防空警报试鸣期间不发生混乱。
12.新闻单位:要利用各种方式在试鸣前3日(9月15日—9月17日)连续播发登载《朔州市人民政府公告》、《宣传提纲》、《防空警报信号规定》等内容。
13.通信部门: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要从9月15日开始至17日止,利用短信息发布《朔州市人民政府公告》;在9月18日试鸣期间,利用短信息发布防空警报识别提醒内容。
14.各级政府、人防办、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搞好宣传工作,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时间、范围、信号、方式
试鸣时间: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时间为2012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9分。
试鸣范围:市区及六县区凡安装和配备防空警报器的单位全部参加全省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活动。
试鸣信号规定:防空警报试鸣使用全国统一的人民防空音响警报信号。10时00分至10时03分试鸣预先警报;10时03分至10时06分试鸣空袭警报;10时06分至10时09分试鸣解除警报。
试鸣信号发放形式:
1.全市固定警报器发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警报音响信号。
2.市、县区电视台要通过声音、图像、文字发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警报音响信号及提示词。
3.市、县区广播电台要通过广播发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音响警报信号。
4.市、县区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利用短信群发功能向所有手机用户发放防空警报试鸣警种提示。
5.火车站、汽车站、广场利用电子大屏幕插播防空警报警种解释词。
二.试鸣实施阶段工作
(一)主会场工作
警报试鸣大会地点:朔州军分区电视电话会议室
1.准备阶段
2012年9月18日09时35分:
(1)市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成员进入会场;
(2)市公安、交警部门布置城市交通管理人员进入位置;
(3)各新闻单位工作人员分别进入主会场、演练单位;
(4)县区指挥部与市指挥部校对时间。
主会场的参会人员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朔州军分区有关领导;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试鸣指挥部成员。
2.实施阶段
(1)2012年9月18日9时50分至9时55分,参会人员听取市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汇报警报试鸣有关情况。
(2)2012年9月18日9时55分,市指挥部通过视频听取各县区试鸣准备情况。
(3)2012年9月18日9时59分50秒,所有鸣放点、有关部门进入倒计时。
(4)2012年9月18日9时59分56秒,市指挥部通过视频向各县区指挥部下达试鸣指令。
(5)10时00分准时开始试鸣。
(6)2012年9月18日10时11分,市指挥部通过视频听取各县区指挥部报告试鸣情况。
(二)场外工作
组织开展综合演练活动。
1.组织机关防空演练(地点定为市煤炭局)。
2.组织学校学生进行防空防灾应急疏散及救援演练(地点定为市实验一小)。
(三)宣传报道工作
1.汇总编辑各县区活动影像资料;
2.各主要媒体报道9月18日试鸣活动情况。
三.试鸣总结阶段工作
(一)召开警报试鸣总结评议会。
(二)警报试鸣工作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