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办函〔201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
为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写、报送及发布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概述。主要反映做法、经验以及取得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反映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条数(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决策、行政职权分类)及所占比重,主动公开采取的措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反映依申请公开信息条数,简要分析依申请公开集中在哪些行业或领域及申请的主要内容、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包括同意公开、同意部分公开、不予公开、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本单位所掌握信息的情况及所占比重)、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等。要严格按属性统计依申请公开数据,避免将政策咨询、信息检索、行政许可等列入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咨询处理情况。主要反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处理条数、咨询的主要内容、咨询处理的措施等。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主要反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件数、投诉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主要反映本级、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支出与收费情况、支出的主要用途等。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以上内容不得缺项,并按照要求进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分类分析。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编写本县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通过印发通知、网上抽查等方式,组织、督促本县区有关部门及乡镇的年度报告编写、发布等工作。
(二)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负责编写本单位年度报告,并在市政府门户网及本部门的网站上发布。
(三)请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名单见附件)于2014年3月10日前,将年度报告电子文档发送至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科邮箱:szzfxxgkk@126.com;于2014年3月31日前,在本县区、本单位网站的显著位置公布年度报告,并通过专栏版面集中展示历年来的年度报告,方便公众查阅;及时汇总本县区(包括本县区有关单位及乡镇)、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情况,并提出改进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建议,于2014年4月6日前将书面报告发送至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科邮箱。
联系人:慕凌凤
联系电话:0349—2021918
电子邮箱:szzfxxgkk@126.com
附件:县区及市直有关单位名单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20日
附件 县区及市直有关单位名单
一、各县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朔城区人民政府
平鲁区人民政府
山阴县人民政府
怀仁县人民政府
应县人民政府
右玉县人民政府
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
(一)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
市人社局(社会保障) 市国土局
市环保局 市住建局
市交通局 市农委
市水务局 市林业局
市商务局 市文广新局
市卫生局 市人口计生委
市审计局 市煤炭局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市安监局 市旅游局
市民族宗教局 市粮食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人防办
市规划局 市物价局
市畜牧局
(二)市政府直属及部门管理事业单位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市地震局
市档案局(档案馆) 市重点办
市供销社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金融办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市老龄办
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市房产局
市园林处 市农机服务中心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市政府法制办
市公安交警支队
(三)驻朔单位
市工商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质监局
朔州煤监局 市气象局
省无委办朔州管理处 朔州公路分局
市烟草专卖局 市公安消防支队
朔州银监局 市人行
市邮政局 国家统计局朔州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