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朔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等单位3枚印章的通知

2010-06-26   来源:朔州市政府办公厅

朔政办发〔2010〕1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成立“朔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朔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办公室”、“朔州市人民政府公共机构节能领导组办公室”三个非常设机构的通知精神,并经市政府有关领导同意,现刻制了“朔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朔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办公室”、“朔州市人民政府公共机构节能领导组办公室”3枚印章,从即日起启用。

 

 

      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