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发〔2016〕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若干政策措施,更好地承接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产业梯度转移,开拓国际市场,大力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结合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园区承载能力建设,提出如下产业分布指导意见:
朔城区:以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为龙头,延伸产业链。承接地:朔城区富甲工业园区和相关企业。
平鲁区:以节能环保、新材料、化工产品为龙头,延伸产业链。承接地:平鲁北坪循环经济园区、平鲁东露天矿循环经济园区和相关企业。
山阴县:以乳制品深加工、工艺品、儿童玩具为龙头,延伸产业链。承接地:山阴北周庄低碳循环经济园区和相关企业。
怀仁县:以医药、陶瓷产品升级、化工产品为龙头,延伸产业链。承接地:怀仁金沙滩陶瓷工业园区和相关企业。
应 县:以医药、陶瓷产品升级、乳制品加工为龙头,延伸产业链。承接地:新型产业科技创新园区和相关企业。
右玉县:以LED、食品加工为龙头,延伸产业链。承接地:右玉梁威工业园区和相关企业。
朔州经济开发区、市固废园区: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为龙头,延伸产业链。
各县区、开发区要结合各自发展特点,抓住全省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的机遇,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加强园区建设,形成以园区为载体的产业集聚区,发挥集群效应,提高市场竞争力。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