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办发〔201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务于2019年7月底前,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标准格式(见附件1、2)答复完毕,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后,将人大代表建议答复件分别报送市人大人事工作委员会(2份原件)和市政府督查室(2份原件);将政协委员提案答复件分别报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2份原件)和市政府督查室(2份原件)。同时,将答复件1份和办理情况反馈卡(见附件3)送达代表或委员本人手中,并将填写好的情况反馈卡存档。对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应分别答复参加联名的每位代表、委员。
市人大人事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联系电话分别为:2029959,2023464,13834197077。
附件:1.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格式
2.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格式
3.办理情况反馈卡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